广州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制度,是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的基础上,择优选拔,确定推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加以另行选拔,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在学生品德优良的基础上,推荐工作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考查。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计划的制定,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和推免生考核及推免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等。领导小组成员由研究生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监察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学院。
(二)教务处和学生处负责审核报名材料等推荐工作;研究生学院负责校内和校外推免生的录取工作;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推免”工作进展,并受理投诉。
三、报名的基本条件
报名学生必须符合下列第一至六全部条件。
(一)报名者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必修课和限选课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前列,以当年分配名额的两倍作为候选(如当年分配名额为1名,候选则为两名;若当年分配名额为2名,候选则为4名;以此类推)。
(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考试分数不低于426分)。向校外推荐时,若拟接受单位的外语要求高于上述要求,则按拟接受单位的外语要求执行。
(六)身体健康,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七)不符合上述第四条或第五条要求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或以上本校本专业知名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教授推荐信和有关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视为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四、遴选推免生方法
根据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为前四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总平均成绩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
五、推荐程序
(一)组织安排。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免指标,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分配推荐名额,制定推免生遴选工作通知。
(二)公布学生名单。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学生为前四学年)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总平均学分绩点,公布符合第三款第4条要求的学生名单,并受理学生的查询。
(三)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填写《广州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二级学院审查。各二级学院按照第三款的要求审查学生的报名材料和报名资格,并在二级学院内公示,处理异议问题。相关材料汇总后送学生处、教务处审核。
(五)职能部门审核。学生处与教务处审核相关内容,写出审核结论后,送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处理相关异议问题。
(六)确定推荐名单。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后,报学校领导办公会议审议。
(七)学校公示。学校将审定的推荐名单和候补推荐名单在各二级学院和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即取得推荐资格或候补推荐资格。对有异议的学生,由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八)研究生学院组织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按照排名顺序履行相应手续,若取得推荐资格的学生自愿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招生单位接受,学校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所占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取得候补推荐资格的学生根据学校另行分配的名额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六、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二)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七、其它
(一)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二)未经学校推荐自行联系为推免生者,不予办理推荐手续。
(三)推免生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报名,但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四)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参加毕业分配。
(五)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广州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广州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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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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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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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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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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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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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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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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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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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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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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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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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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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学金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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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获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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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科研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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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型意向选择
(必填项目,推荐类型和专业类型各只选一项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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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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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专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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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内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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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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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外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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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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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业(方向)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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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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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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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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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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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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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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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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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免试领导小组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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