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以及我校就业派遣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6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资料的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不同毕业去向的派遣方式
1.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
5月30日前成功登陆“大学生就业在线”网报“升学”的毕业生,请联系辅导员打印、填写一式四份《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升学不参加就业申请表》签完后,一份由学生本人保存,一份由学院学生办(科)保存,其余两份由学院收集齐后,按学号顺序排好,于6月20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研究生考研调档函必须于6月20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用于统一寄送毕业生档案。
5月30日前未能登陆“大学生就业在线”网报“升学”的毕业生,会领到《报到证》。如打算继续读研,需在6月20日前,提交书面的申请、研究生录取证明、《报到证》原件(两联)至学校就业中心。逾期不予办理升学派遣手续。
注意: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无《报到证》、无暂缓条形码和暂缓协议书。
2.出国(出境)的毕业生
出国(出境)读研或者移民的毕业生,会领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毕业生需凭《报到证》蓝色联,在报道期限内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报到手续报到。
《报到证》白色联备注栏空白处用铅笔写毕业生学号和联系电话,交辅导员,辅导员以按学号排序后交学校就业中心,统一存放入档案。
毕业生档案寄回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户口迁回派遣至原户籍所在地保管。
注意:如发现生源地信息有误,请与6月20日前将《报到证》原件(两联)、毕业生户口所在地户主及本人的户口复印件交学校就业中心,用于修正生源地。逾期不予办理。
3.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成功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联系辅导员填写一式两份《暂缓就业协议书》,贴条形码。《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由毕业生自行保管,一份交辅导员。
各学院收集齐《暂缓就业协议书》后,连同多余的两份暂缓条形码一同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注意:各学院需要在条形码上用铅笔写上学生的学号,按照学号数字从小到大排好顺序,以方便全校统一寄送暂缓学生档案去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暂缓就业”期限为两年,毕业生可自行申请取消“暂缓就业”。因2016年7月4日至7月13日为全校集中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为保证档案寄送去向准确无误,此期间不受理“取消暂缓”申请。即日起至7月1日,毕业生可向学校就业中心提交相关材料以取消“暂缓就业”,取消“暂缓就业”后,《报到证》在学校领取,档案由学校直接寄到目标地址;2016年7月14日至2018年6月30日,毕业生可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见《暂缓就业协议书》)提交相关材料以取消“暂缓就业”,取消“暂缓就业”后,《报到证》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现场领取,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寄到目标地址。取消“暂缓就业”所需材料见下图。
4.顺利毕业就业的毕业生
2016届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尽快将《就业协议书》第二联连同《接收函》交至就业指导中心。6月10日前将三方协议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的学生,可领取到去用人单位的《报到证》;6月10日前未将三方协议交到就业指导中心、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可领取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
《报到证》一式两联,其中蓝色联(正联)为学生去用人单位或生源地人社局报到时使用,白色联(副联)需存放如毕业生档案中。
学生拿到《报到证》后必须认真校对报到证上相关内容。如果内容无误,请小心将二联撕开。毕业生需凭《报到证》蓝联在所示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抬头的单位或部门报到。同时,在《报到证》白色联(副联)备注处用铅笔写姓名和学号,交学院辅导员。本科各学院,请将白联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在2016年6月20日前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统一放入档案。
如果《报到证》上内容有误,请用铅笔修改后,将《报到证》正副联连同相关材料在6月20日前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报到证将在6月22日在发放,毕业生可自行到越秀校区就业指导中心领取。
关于毕业生《报到证》改派的流程:《报到证》改派手续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办理改派的毕业生须将相关材料交学校就业中心办理。具体所需材料如下图。
因2016年7月4日至7月13日为全校集中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为保证档案寄送去向准确无误,此期间不受理“改派”申请。毕业生如在7月1日前办理改派手续,档案可直接由学校寄往新派遣地址;毕业生如在7月14日后办理改派手续,须由学生自行到原档案寄送地址申请将档案调往新地址。
特别强调:毕业生应妥善保管《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抬头单位报到。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报到证》,应及时向学校报告,并由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超过报到期限遗失的,只能由学校开具《遗失证明》,学校对《遗失证明》的效用无法予以保证。
5.延长学制的毕业生
2016年6月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即按照“延长学制”处理。延长学制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不可办理“暂缓就业”(2016年5月30日申请的“暂缓就业”自动取消),档案保留在学校。
延长学制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三个月内(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需将毕业证复印件交到就业指导中心申请打印《报到证》,档案随后寄往生源地。
二、2016届毕业生档案寄送流程
1.毕业生档案内容:
(1)高中档案
(2)团籍材料(团员才有)
(3)党籍材料(党员才有)
(4)学籍表
(5)本科成绩单
(6)毕业生登记表
(7)实习鉴定表
(8)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白联)
(9)其他奖惩材料等
2.毕业生档案寄送时间与方式:
2016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寄送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4日至7月12日为全校集中整理毕业生档案,为保证档案寄送去向准确无误,此期间不受理“取消暂缓”和“改派”申请。
(1)广州市内、广东省内各人社局档案由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后转发到各有关单位,该单位地址是:广州市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7楼(坐地铁到体育西路A出口),咨询电话:85598799和85598396。档案寄送寄送结果查询:http://www.hrssgz.gov.cn/vsgzpiapp01/GZPI/gateway/QueryArchive.aspx
(说明:查询结果为“转寄”,表示已经寄送到对应的地址;查询结果为“保存”,表示还在寄送途中,或者被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
(2)考研档案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寄送EMS物流号另行挂网通知,具体寄送结果可查询EMS官网。广医本科考入广医研究生的档案,通过校内部门间交接,无需寄送。
EMS投递进度查询地址:http://www.ems.com.cn/
(3)暂缓就业的档案,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该单位的地址是: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咨询电话:37626987和37627806。
暂缓就业档案查询地址:http://www.gradjob.com.cn/defaults/bsdt/dacx.jsp
(4)其余档案委托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通信方式转递。
特别提醒:毕业应于毕业离校后三个月内向《报到证》抬头对应单位询问档案寄送结果,如单位未能收到人事档案,应尽快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0-37103482,81340311。
三、就业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广州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罗老师、张老师
电话:020-37103482(番禺校区)、020-81340311(越秀校区)
邮箱:jy8134@126.com
地址:番禺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2203 室
越秀校区体育馆 601 室
2.广州医科大学组织部(负责毕业生党员关系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梁老师
电话:37103036
地址:番禺校区行政楼414室
3.广州医科大学保卫处(负责毕业生户口相关事宜的部门)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1340566
地址:越秀校区 11 栋 204 室
逢周二、四受理
4.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实践教学科(负责实习、见习等工作):许老师 37103182
学籍科(负责学籍、毕业证、学位证等工作):郑老师 37103184
考务科(负责考试、成绩等工作):曾老师 37103098
5.广州医科大学计生办公室(负责毕业生计生证明等工作)
联系人:全老师
电话:37103034
地址:番禺校区行政楼四楼
广州医科大学2016届毕业生QQ咨询群273657365,学校就业中心的招聘信息、就业相关通知均会通过QQ群发布,请2016届本科毕业生主动扫下图二维码申请加入。本群实行实名制,入群成员必须将备注名称修改为“年级(入学年份末两位)+专业+姓名”,非本校毕业生禁止加入!
广州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