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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编辑:罗文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1:21  浏览: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毕业生,有就业(含考研)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毕业生:

1. 在校学习期间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贷款);

2. 来自城乡困难家庭的(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或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证件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父母,以上证明材料只需要符合任意一项);

3. 残疾(持残疾证)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1、广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提交时间以学生所在学院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包括: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写(生源地指高考前户口所在地;按要求粘贴相片,手写签名;申请表上的贷款合同编号必须与提供的贷款合同编号一致;银行卡信息必须为在学校财务处登记的用于缴交学费的广发银行卡信息);毕业生由于自行填写资料发生错误导致发放不成功的,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以下证明材料只需要提供任意一项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零就业家庭证明(以上材料证件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直系亲属),残疾人证(证持证人须为毕业生本人),在校期间任意一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包括生源地贷款)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材料封面和正文在内的所有页面以上材料原件需交学院审核,原件审核完毕后退回给学生本人。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相关证件说明请见附件2

备注:以上所提相关证件或证明的有效期需在201911—20191231日之间且具有近三个月内的审查或者资金发放记录,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无法提供年审记录的均无效。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持证人非毕业生本人或材料中无毕业生信息,则需提供持证人与毕业生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A4纸复印,含首页、户主、持证人和毕业生个人页面,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A4纸复印,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

毕业生在学校财务系统中登记的广发银行借记卡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注明学院、学号、姓名、卡号)。

⑤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3

注意:请申请人准备好以上五类材料,电子版打包打给学院。纸质版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并好交给学院。

2.学院审核

各学院在920日按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毕业生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学院需要在复印件加盖学生科公章与“与原件相符”章)、经公示3天后,于9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学生个人单独提交),将毕业生提交的①②③④,以及学院汇总表⑤的纸质版与电子版交到番禺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07办公室。

3、学校审查

学校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第二轮审查,并将通过审核的毕业生名单在本科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s://jyw.gzhmu.edu.cn/ )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毕业生信息上报。

4、补贴发放

补贴待广州市财政局拨款至学校账户后,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发放至毕业生广发储蓄卡,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6月前,请毕业生务必保持银行卡正常使用,切勿销卡。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辅导员或学校学生处,电话:020-37103482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处

2019910

 

附件下载
  • 附件1: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已下载
  • 附件3:在穗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汇总表.xlsx    已下载
  • 附件2:关于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说明.doc    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