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中心
 
  首页导航 » 公告信息 »


广州医科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的重要通知
编辑:罗文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8日 11:56  浏览: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派遣信息收集与上报

(一)考入国内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的毕业生

具体流程请见通知《关于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生考入硕士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https://jyw.gzhmu.edu.cn/info/1005/2992.htm

(二)已有签约意向单位并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毕业生已经有意向签约单位并在微信小程序申请了《电子就业协议》的,需要在2020年6月5日前,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就业协议”端口完成《电子协议书》和《调档函/接收函》的拍照回传手续,注意: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佛山等地区的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接受档案的,才会有《调档函/接收函》。《电子就业协议》签约流程请见网页(https://mp.weixin.qq.com/s/yx8faJ9D2dA-UsnwR6fGcQ )。学校就业中心将根据毕业生提交的《电子协议书》和《调档函/接收函》等信息,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提交派遣信息,申请将毕业生派遣至签约单位或档案接收部门(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市场)。

2020年66日至2020615日,省中心将关闭“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部分功能,在微信小程序的生成全省高校毕业生《电子报到证》。65日前完成《电子协议书》回传手续的毕业生,615日可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报到证”端口查看和下载《电子报到证》(《电子报到证》的派遣内容与《电子就业协议》一致)。

毕业生申请了《电子就业协议》,但是无法在202065日前完成拍照回传手续的,将被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将于2020615日后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报到证”端口查看和下载《电子报到证》(《电子报到证》派遣去向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毕业生申请了《电子就业协议》但用人单位或人才市场明确不接受档案的,《电子报到证》和毕业生档案将派遣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注意:本项操作请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就业协议”端口进行,不在“就业派遣”的端口。

毕业生假如在6月5日后完成《电子协议书》拍照回传,或者更换工作单位,需要按照本通知第三点“调整改派”流程办理《电子报到证》改派手续。

(三)暂未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按照文件的内容,202065日前暂未申请《电子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将派遣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在615日均可领取到回生源地的《报到证》。毕业生假如与单位签约需要更改《电子报到证》,请按照本通知第三点“调整改派”流程办理。

(四)出国(含出境)深造或就业的毕业生

按照文件的内容,毕业生计划出国(含出境)深造或就业的,毕业生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统一派遣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不可申请《电子就业协议》,并于2020615日后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报到证”端口查看和下载《电子报到证》(《电子报到证》派遣去向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后续如归国就业,请按照本通知第三点“调整改派”流程办理。

(四)暂未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延长学制)

按照文件的内容,毕业生由于各类原因暂未获得毕业资格(延长学制),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将在学信网调整毕业时间,毕业生派遣性质将调整为“不纳入派遣方案”,《电子报到证》失效。

毕业生一旦取得毕业资格,即可申请派遣。毕业生需要将:①毕业证书复印件/电子版;②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www.chsi.com.cn免费办理);③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和档案寄送手续。

 

二、毕业生《电子报到证》签发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电子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作为统招全日制毕业生及毕业后具有干部身份的证明。2020届本科毕业生中,除考入国内硕士研究生的不签发《报到证》,其他获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均能于2010615日后,在微信小程序的“电子报到证”端口查看和下载《报到证》。

《电子报到证》样式及各部分信息的意义请见下图。

1)毕业生已申请《电子协议书》,单位接收档案,且202065日前已经完成电子协议书回传,则《电子报到证》派遣至单位。《报到证》“抬头”为签约单位上级档案接收部门,“备注”为单位名称。注意:单位接收档案,必须在《协议书》的 “地方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盖章,或者有《调档函/接收函》为准。

2)毕业生已申请《电子协议书》,单位不接收档案,且202065日前已经完成电子协议书回传;或者单位接收档案,但202065日前无法完成电子协议书回传,则《报到证》派遣至生源地。《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注”无信息。

3)毕业生未申请《电子协议书》,则《报到证》派遣至生源地。《报到证》“抬头”为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注”无信息。

毕业生获取《报到证》后,必须认真校对报到证内容。假如内容有误,请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假如内容无误,毕业生必须凭《报到证》在所示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抬头的单位或部门报到。

 

三、毕业生《电子报到证》调整改派工作

毕业生因202065日后完毕签约手续或者更换工作单位等原因需更改《报到证》,须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可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期限为毕业两年内(超过两年后更换工作单位的,依照单位要求,按照“人事调动”流程办理)。毕业生通过微信小程序的“申请改派”端口办理办理改派手续,毕业生将改派材料上传至微信小程序后,经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毕业生可在微信小程序查看和下载新的《报到证》。

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请见网页:

https://mp.weixin.qq.com/s/_QTG7RlVqIG083oBZVDHMg 

毕业生办理不同情况调整改派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原《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且无具体就业单位的,需提供原派遣主管单位的同意改派证明(非广东省生源可不提供)。

2)原报到证派遣到就业单位的,需提供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原派遣主管单位的同意改派证明。

3)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材料,以及新接收单位签订的《电子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如申请派遣回生源地则无需提供本项资料。

说明:毕业生假如在202071日前完成电子协议书回传手续,可免交以上(1)和(2)中的“原派遣主管单位的同意改派证明”。

2020629-2020710日,学校集中整理寄送毕业生档案,为保证档案寄送去向准确无误。在此期间不可提交“调整改派”申请。毕业生如在2020628日提交改派申请,可生成抬头为新去向的《报到证》,档案可直接由学校寄往新派遣地址;毕业生如在2020710日后提交改派申请,须自行到原档案接收部门申请调取档案至新接收部门。

 

四、毕业生档案寄送工作

(一)考研档案寄送

考研档案寄送详情请见网页:https://jyw.gzhmu.edu.cn/info/1005/2992.htm

(二)非考研档案寄送

非考研的毕业生档案将于2020715日前寄送完毕,寄送地址以毕业生《报到证》抬头所示单位或部门为准。为确保寄送地址准确无误,2020627日将通过就业网发布“档案拟寄送地址”供毕业生校对。档案寄出后,2020715日发布最终寄送地址供毕业生查询,网址https://jyw.gzhmu.edu.cn/index/xsyh/daqxcx.htm 。

2020届非考研毕业生档案将由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收入后再转寄。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南方精典大厦九楼(地铁体育西路A出口),咨询电话:8559879985598396。寄送进度及送达结果查询:http://gzrsj.hrssgz.gov.cn/vsgzpiapp01/GZPI/gateway/QueryArchive.aspx

(说明:查询结果为“转寄”,表示已经寄送到对应的地址;查询结果为“保存”,表示还在寄送途中,或者被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

毕业生也可在微信小程序的“档案查询”端口查询档案寄送详情。

请毕业生于三个月内向对应单位或部门询问档案寄达情况。如未能收到人事档案,应尽快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如单位对档案寄送有特殊要求,请主动于2020627日前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反馈。

 

五、其他有关事项

1. 委培生、定向生的就业派遣方案一律按委培、定向协议要求由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制定。

2.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的中国内地生源毕业生,派遣去向统一为生源地,档案寄送至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香港、澳门、台湾生源的毕业生,如在中国内地就业,按照中国内地生源毕业生流程办理相关派遣手续。如不在中国内地就业,应在627日前主动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档案交由毕业生自行保管。

4.2020年6月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档案暂保存在学校。待取得毕业证后,请尽快将《毕业证》复印件和签约材料一同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再寄送档案。

5.参加“三支一扶”、“应征义务兵”等基层项目的毕业生,报到证、户口、档案等按项目实施方案办理。若无具体管理办法规定的,其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户口、档案随转。

6.毕业生必须在《报到证》报到期限(30天)内到相关单位报到。超过报到期限却未完成报到手续的,由此造成的后续人事关系问题,由毕业生自行负责。

7. 广州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在越秀校区(体育馆601办公室)和番禺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207办公室)均有办公地点,毕业生任选一个地点均可办理派遣相关事务。

8.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政策性较强,如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毕业生可申请加入广州医科大学2020届毕业生QQ群(756990818)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020-37103482(番禺)/81340311(越秀)。 

9.毕业生遇到非就业派遣类问题,可咨询学校相关部门。党员关系转移等问题请咨询学校组织部(37103036),团员关系转移等问题请咨询学校团委(37103500),户口迁移等问题可咨询学校保卫处(37103074),学籍、毕业证等问题可咨询学校教务处学籍科(37103184),毕业考试及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教务处考务科(37103098)。

 

 

 

 

广州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