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方案报送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经学院、学校审核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6月30日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处根据学校报送的就业方案生成报到证,毕业生在7月1日之后可查看、下载电子报到证。
二、就业方案的制定
(一)回生源地就业
毕业生与生源地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有该单位的接收证明,上报回生源地就业方案。
(二)跨地区就业
必须有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方可上报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方案,若无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上报回生源地就业方案。
(三)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就业
必须有该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上报。
(四)到省外就业
以当地接收毕业生政策为准。
(五)境内升学深造
已确定境内升学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小程序“就业派遣”端口选择“境内升学”上报个人档案派遣信息,派遣信息附件附上调档函,审核通过后,档案可在毕业后派遣至研究生录取学校。境内升学毕业生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六)出国出境
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毕业生的就业方案,按照回生源地进行派遣。
(七)未落实就业单位
6月28日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八)未能按时毕业
延长学制学生由学院将其派遣性质改为“不纳入派遣方案”。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可申请派遣。
(九)结业生
学院在就业管系统中将结业生生源管理的学历状况改为“结业”,改完学历状况后再提交“正常派遣”。学生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可申请派遣。
(九)港澳台学生
毕业后回生源地就业的港澳台生不纳入考核的就业统计,派遣性质报“不纳入派遣方案”(如果初始化时生源地是港澳台生的,默认的派遣性质是“不纳入派遣方案”,不需要修改。如果初始化后才修改的生源地,需要手动报“不纳入派遣方案”)。已在内地就业有接收文件的,报“正常派遣”,出报到证,纳入考核的就业统计里。所有的港澳台生都需要报就业数据,包括派遣性质为“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毕业生,以便单独统计上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的姓名、专业名称一致,毕业生要按照要求规范、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禁止填报与真实就业状况不符的就业方案。
(二)及时报送就业方案
毕业生离校前暂未就业的,按照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党(团) 组织关系随迁,不再办理“暂不派遣”手续。
(三)做好调整改派工作
毕业生可通过小程序入口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审核同意后,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或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也无需到省教育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 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2)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麦老师、黄老师,电话:3710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