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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黄忠林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01  浏览: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和就业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本科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就业方案报送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毕业生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经学院、学校审核后上报广东省教育厅,2022年6月30日省教育厅就业创业处根据学校报送的就业方案生成报到证,毕业生7月1日之后可查看、下载电子报到证。

二、就业方案制定

一)回生源地就业

毕业生与生源地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有该单位的接收证明,上报回生源地就业方案

二)跨地区就业

必须有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方可上报到就业单位的就业方案,若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上报回生源地就业方案。

三)到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就业

必须有该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方可列入就业方案上报

到省外就业

当地接收毕业生政策为准。

五)境内升学深造

已确定境内升学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在小程序“就业派遣”端口选择“境内升学上报个人档案派遣信息,派遣信息附件附上调档函,审核通过后,档案可在毕业后派遣至研究生录取学校。境内升学毕业生不再签发就业报到证。

(六出国出境

毕业前申请出国、出境毕业生的就业方案,按照回生源地进行派遣。

七)未落实就业单位

6月28日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八)未能按时毕业

延长学制学生由学院将其派遣性质改为“不纳入派遣方案”。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可申请派遣。

九)结业生

学院在就业管系统中将结业生生源管理的学历状况改为“结业”,改完学历状况后再提交“正常派遣”。学生暂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即可申请派遣。

九)港澳台学生

毕业后回生源地就业的港澳台生不纳入考核的就业统计,派遣性质报“不纳入派遣方案”(如果初始化时生源地是港澳台生的,默认的派遣性质是“不纳入派遣方案”,不需要修改。如果初始化后才修改的生源地,需要手动报“不纳入派遣方案”)。已在内地就业有接收文件的,报“正常派遣”,出报到证,纳入考核的就业统计里。所有的港澳台生都需要报就业数据,包括派遣性质为“不纳入派遣方案”的毕业生,以便单独统计上报国家和省委省政府。

、工作要求

一)规范、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毕业生的姓名、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的姓名、专业名称一致,毕业生要按照要求规范、准确报送毕业生就业方案。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毕业生就业材料,禁止填报与真实就业状况不符的就业方案。

(二及时报送就业方案

毕业生离校前暂未就业的,按照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党(团) 组织关系随迁,不再办理“暂不派遣”手续。

三)做好调整改派工作

毕业生可通过小程序入口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审核同意后,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或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也无需到省教育厅政务办事大厅办理。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 (1)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 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2)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学生工作处

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麦老师黄老师,电话3710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