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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相关材料更换、遗失补领申请表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0:00  浏览:

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生在签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后,因毁约、错填、损坏、遗失或其他原因需更换或补领者,必须先由本人填写《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相关材料更换、遗失补领申请表》(见附表),经辅导员、院(系)负责老师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在接到申请后,在广州医科大学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内无任何单位或个人提出异议后可予办理。毕业生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生因毁约而申请更换《就业协议书》,还需提供以下材料:⑴ 与原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⑵ 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毁约”的书面证明。

2.毕业生因错填、损毁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登记表》或《就业推荐表》的,需先将原件交回。

3.毕业生因遗失而申请补领《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毕业生登记表》的,申请人需注明遗失的详情。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