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对于未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无论其是否找到工作,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高指”)均会在当年的六月为其初出具一式两联的《报到证》。
毕业生由于更换工作、生源地异地就业等原因申请改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表》(见附表)
2. 原派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毕业生异地调配的证明
3. 拟派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接收函》或《调档函》
4.《报到证》原件(蓝联)
申请改派者填写《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生改派申请表》后,由院(系)负责老师签署意见,然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对于符合改派条件的,学生处将在每个月的最后一周统一将相关改派资料上报省高指导中心审批。如审批通过,申请者可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校学生处领取新《报到证》。如果审批不通过,毕业生仍应到原派遣单位报到。
应届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时间是从当年的七月至次年的六月(有效期一年),逾期将不可申请改派。对于特殊情况改派申请,需另外提交书面申请。
省高指不受理学生自行改派申请。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