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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14日 00:00  浏览: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重要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必须持有《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户籍迁移和组织关系转移(中共党员)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由于《报到证》遗失而申请补办的,首先需填写《广州医科大学毕业< 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见附表一),由院(系)负责老师签署意见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

1.如果遗失时间在《报到证》报到期限之内,可由学校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去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打。

2.如果遗失时已超过报到期限,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只开具《广州医科大学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证明》(见附表二)。

 

温馨提示:由于《报到证》非常重要,请毕业生务必妥善保管。

 

 

 

 

 

 

 

广州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

                            201410